临床检验中血液标本不合格原因及对策

         血液标本作为临床检验中最基本的标本,其合格程度对临床检验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合格的血液标本对检验结果有很大的影响,例如:溶血标本会对RBC、K+等结果造成影响;抗凝剂选择不当会对凝血因子等对抗凝剂要求严格的检验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临床工作中造成血液标本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压脉带过紧捆扎时间过长,穿刺不顺利,抽血速度过快,抽血时血液直冲管底,采血容器不清洁,振荡混匀过于激烈导致溶血;

2、抗凝剂的选择不合理;

3、血液标本未能及时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标本保存不当;

4、病人饮食及生理状态不当(例如:抽血前未空腹,激烈运动,过度紧张,没有及时停用药物等);

针对血液标本临床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提出以下对策:

1、强化采血者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对采血者进行专业培训,减少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血液标本不合格的情况;

2、规范临床检验申请程序及采血程序,建立血液标本接受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受检者姓名、年龄、性别、检验项目、标本采集时间、送达时间等;

3、监督患者做好标本采集前准备。采血前严格禁食8~10h,情绪,心跳及各项生理机能处于平衡状态,提前告知患者停用相关药物;

4、标本要及时送检。送检时要求血液标本处于稳定状态,不能剧烈晃动。对于不能及时送检的标本需将试管直立放置,避光,干燥,按照申请项目要求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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